一句很俗的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律师案源涉及的利益分配问题,虽然很多律师不好意思开口聊,但任何时候都是一个团队不可忽视的核心问题。处理得当,整个团队不但稳定而且能做的更好规模做的更大。如果处理不当,则可能很快就会分崩离析。
律师案源利益分配的三种类型:
一般律师案源的利益分配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自有律师案源,除了律所的固定抽成,没有其它支出
比如,熟人介绍过来的客户,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等。一般律师只需要把挂靠律所抽成的20%-30%律师费交出去即可,剩下70%-80%律师费全都是自己的。这种偶发性的律师案源,也不用给熟人或者老客户介绍费之类。
第二类:固定介绍人提供的律师案源,需要给介绍人分成
这种合作介绍人,不像熟人介绍或者老客户介绍那样属于偶发,而是可以稳定的提供律师案源。比如某商会会长介绍的稳定案源,或者某护士长介绍的稳定案源等。这样的律师案源,办案律师除了需要给到挂靠律所抽成的20%到30%律师费,还需要给案源提供者一定抽成,一般在5%到40%左右。这种情况下,办案律师实际到手的律师费大概在30%-75%左右。
第三类:固定渠道提供的律师案源,需要给渠道分成
这种案源渠道,背后一般是一个案源团队,除了可以稳定的提供律师案源之外,还可以按照律师团队需求规模进一步放大案源量,比如业内称为“网推所”的案源团队。这样的律师案源,律师费除了需要给到挂靠律所抽成的20%到30%,案源团队整体的抽成占比一般在50%-70%左右。这种情况下,办案律师实际到手的律师费大概在10%-30%左右。
很明显,除了收入结构是基础工资加部分提点的授薪律师,几乎没有律师愿意接受10%,甚至更低的提成比例。1万块的律师费,作为办案律师才拿到1千块,你是来搞笑的吧。
网推所:
律师行业内一般把依靠网络渠道获取案源生存的律师事务所称为网推所,这里网推即网络推广,网推所早期一般有三个特征:没有“人脉”、没有“关系”、没有“资源”去获取律师案源,这种“三没”也让网推所常常被歧视,被认为是“不入流”,再加上有些网推所在承接案源和办案上的各种问题,加深了在业内被歧视的命运。最近几年,由于传统渠道案源的萎缩,不少知名律所也开始加入网推大军,网推所被歧视的状况有一定改观。
网推所的律师案源利益分配:
前面提到的第三种类型,典型如网推所的案源团队。从客户咨询到签约成交,最终交给办案律师,在专业案源团队中,会经历多个环节,在之前的文章《如何组建一个靠谱的律师案源团队》中有详细的介绍。所以律所收进来的律师费,也会根据岗位不同,进行一定的分配,以激励团队把整个蛋糕做大。一般大概是这样(有些做债务、逾期处理等业务的律所,不算律所的常规业务,不包含在此列):
邀约人员(销售)5到10个点,谈案人员(或谈案律师)6到10个点,广告投放人员1到5个点,广告成本10到30个点(分城市竞争程度,上海一般20到30个点左右,苏州一般10到15个点左右),因律所固定抽成20到30个点,本身是律所收入,此处不再单独作为支出计算。
这样算下来,案源团队的固定成本大约在32到55个点左右。留给律所(或律所投资方)的利润空间,在剩下的45到68个点里。而承办律师的律师费,也是这45到68个点的一部分。如果律所保持20到30个点的抽成,甚至更多,那么承办律师能拿到的律师费区间只能卡在15到38个点左右。如果律所和律所投资方是同一个主体,投资方的收益也在律所抽成里面,办案律师可能会分的更多一些。而如果律所和律所投资方不是同一个主体,那么承办律师能拿到的律师费和律所投资方的收益就一起卡在了这15到38个点里。
所以,最后,1万块的律师费,作为办案律师才拿到1千块,在这里,就成了现实。而能接受10个点甚至更低的律师费比例的律师,只能是律所招聘的有保底工资的授薪律师。到此,部分律所的授薪律师为什么会沦为和工厂流水线上一样的苦工就有了答案。这也是授薪律师普遍想摆脱授薪成为独立律师的根源所在。
而成为独立律师后,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稳定的案源来源问题,这就是另一个话题了。
如果是第三类情况,您觉得如何分配律师案源各环节的利益才合适吗?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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